第三十八章 获取-《慕容复纵横斗罗》


    第(2/3)页

    至于行踪不定的邪眼暴君,又要去什么地方寻找?

    “找找邪眼暴君吧。”慕容复建议道:

    “来都来了,你还能再回去啊?而且这里毕竟有明确的十万年魂兽存在,你总不可能回到外面找个万年魂兽凑合吧?要不就是泰坦巨猿,可泰坦巨猿和你的属性……”

    “太过不搭了。”明月妃将慕容复没说完的话补全。

    “可是邪眼暴君要去哪里找?”灵绡婕皱眉道。

    此话一出众人也都沉默了。从这几个月的情况来看,深渊界合适比星斗大森林还要大得多。甚至有大半个帝国那么大。在如此广袤的区域内,想要寻找到一只魂兽,即便是十万年魂兽,也绝非易事。

    “倒是,有个办法,不过可能不太精准……”千仞雪有些迟疑的说道。

    见众人看过来,千仞雪解释道:

    “我在开启完整天使领域的时候,能够感受到邪气,此前和火焰帝君战斗的时候,就隐隐感觉到极远处有几个非常浓郁的邪气。从方位上来看,其中一个应该是大恶魔。另一个飘忽不定,我猜测是邪眼暴君。”

    “天使领域啊……”此话一出,众人也就明白为什么千仞雪有所迟疑了。

    天使领域是千仞雪武魂的天赋领域,效果不俗。可是和完整版天使领域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可完整版的天使领域,是需要在武魂真身状态下才能使用的。

    而虽然千仞雪此时已经九十级,可没获得第九魂环终究还不是封号斗罗,使用武魂真身,仍然会有差不多一天的虚弱期。

    此时没有了奥斯卡的小腊肠相助,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用作探测的能力。

    “就这样吧。”慕容复想了想建议道:“反正如今三位冕下可以出手,也不一定就要你出手才能拿下。”

    众人想了想,纷纷点头。即便是十万年魂兽,有三位封号出手,应当也是没有问题的。

    ----------

    三个月后。

    慕容复气喘吁吁的坐在绵软的火山灰尽地面之上,只觉得全身说不出的乏力。

    在他身边,千仞雪等人一个个也都是差不多的模样。就连三位封号斗罗,也各个面露疲态,尤其是明月妃,脸上还露出了无比后怕的表情。

    在千仞雪的身边,直径一尺出头的眼球之上一道几乎将其斩断的豁口清晰可见。

    “你们确定,我们现在,不是在幻境之中了吧?”灵绡婕虽然不及明月妃那般,却也是有一丝慌慌。

    “应该不是幻境了。”慕容复看了一眼边上的胡列娜,后者也认同的点点头。

    刚刚,或者说这三天,他们经历了一番无比艰苦的战斗。而战斗对象,就是此时千仞雪身边,被神圣之剑豁开了一道巨大伤口的眼球——邪眼暴君。

    邪眼暴君的强大,当真是出乎一众人的预料。

    三位封号,其中还有一个是九十六级的超级封号斗罗,玄武武魂的翟灵,四位超级魂斗罗,其中慕容复和千仞雪都具备媲美甚至击败一般封号斗罗的能力。

    即便是最差劲的朱竹清和胡列娜,也是魂圣之中的最佼佼者,对上一般的魂斗罗未必就差到哪里去。

    可是,这三天里,九人却是极度陷入危机之中。只因为邪眼暴君的可怕能力,近乎真实的精神幻境、连封号斗罗都能操纵的精神控制。

    是的,操控封号斗罗。

    这三天里,邪眼暴君先后控制了马红俊和朱竹清,最后甚至控制了明月妃。若非胡列娜对精神方面的能力很有几分造诣,而慕容复的真实杀意又对精神控制有几分效果,这一战还真不好说。

    不过最终,经历了三天的苦战,还是将这只强大的邪眼暴君击杀。

    千仞雪如愿提升到了封号斗罗,并且获得了灵魂之眼。和熔火之心不太一样,灵魂之眼真就像是一颗眼球。也不晓得千仞雪或者说天使考核要这俩玩意干什么。

    不过千仞雪本来只需要其中一样,如今算是超额完成。

    除此之外,邪眼暴君还很给力的奉献了一块魂骨,还是最最稀罕重要的躯干嵴椎骨。

    “也不知道这个大眼珠子,咋就还能出嵴椎骨。”慕容复有些纳闷的念叨。

    千仞雪一手拿着灵魂之眼,一手拿着那块十万年的嵴椎骨,迟疑了一下,分别将两物交给了朱竹清和胡列娜。

    “大小姐,您这是?”胡列娜一脸惊讶。

    “雪姐,这是什么意思?”朱竹清也是一脸的纳闷。

    “这一趟我们一起下来,阿泰和小马都得了魂环魂骨,尤其是小马还得了两块魂骨。可是慕容、竹清还有娜娜,你们三个却是什么都没得到。竹清和慕容是一家的,给一份就算够了。至于娜娜,这块魂骨就算你这一行的劳务所得了。”

    “这怎么行。”胡列娜连连摆手:“大小姐,我下来这几个月,魂力比起在外面的时候提升可要快多了。这也是得益啊。而且我也获得了一块魂骨不是吗。这可是躯干骨啊,您不是没有这一块吗?”

    胡列娜这话却是不错。一行人在奥斯卡消失后虽然没再主动去猎杀魂兽,可当有不开眼的送上来,自然也不可能不还手。前后累积杀死的高级魂兽百头以上,自然不可能没有魂骨诞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