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背影-《待他归来》
第(2/3)页
不会有人回答。
匡语湉不死心,脱了高跟鞋,拐到另一侧走道的窗口,踩在马扎上,伸出半个身子去看那儿的窗台。
夜色里,窗台模糊了影,一点人气也没有,像一头张口的巨兽。
她瞪着那个窗台,瞪了好一会儿,瞪得眼睛都干涩起来,才慢慢回了身。
弯下腰穿高跟鞋的时候,匡语湉没忍住,轻轻骂了句:“傻子。”
天色昏沉下来,天快黑了。
原本并不明亮的夜灯在浓浓的夜雾之下仿佛被调高了亮度,光芒掩盖过星子,但大雾起来,又给它们蒙上了一层模糊的虚影。
匡语湉躲在暗处,光着脚,蹲下身子,下巴靠在自己的手臂上。
头顶的光因为灯泡旧了,不够明晰,有蚊虫飞进灯罩里,阴影落在她的脚下,一晃一晃的,像嘲笑她的愚蠢。
她捂着脸,心里出奇地悲哀,有一种对宿命无从抵抗的无可奈何。
天地间浩浩长风吹过,那个人像杂草一样顽强地存在于她的生命里,忘不掉,舍不得,若要拔出,就是割肉剐骨般疼。
抬起头,似乎还能看到他站在台阶上,穿着鲜红的球衣,未曾远去。
旧人旧事,时隔经年,依然叫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匡语湉的少女时代,是在老街度过的。
那时候的老街还不像现在这样,有了属于旧时代标签的复古意义。那时老街鱼龙混杂,收留着来来往往的天涯客,更像是一个中转站。
日子再久点,中转站停止了运行,流浪的人们在这儿安家,抬头便能看见熟悉的一张张脸,渐渐有了点人情的味道在里面。
匡母从一开始就带着两个女儿住在这儿,每天靠一些零碎的活儿谋生,今天帮别人织毛线,明天去街角卖花,支起摊子又能帮人贴膜,总之日子过得很紧凑,她总是很忙。
匡语湉就是在每天照顾妹妹的日子里,邂逅了宁家的两兄弟。
南方的烟雨朦胧里,却有人长了一双桀骜不驯的眼。
明明是同样的长相,匡语湉却能很准确地分辨出来,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
他们在老街很出名,受家庭所累,没有哪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有着抛夫弃子的母亲和跳楼自杀的父亲的人来往,唯独匡语湉是例外。
那时候她十五岁,刚从学校下了晚自修回来,路过篮球场时,恰好目睹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群架。
3
带头的人下手狠,占了上风,把对方压在身下揍得无力反抗。
匡语湉怔怔地看着,被这种原始的野蛮力量惊呆了。
也是一瞬间,宁凛似有所察觉,慢慢抬起了脸。
他嘴角边挂了彩,没比对方好多少,用双手压制着人,眼底还带着打红了眼的蛮横。
他是少年,不屑腌臜,眼底有着天然的傲慢。
一如身上那件红色球衣,富有生机,野蛮生长,不摧眉,不折腰。
他冲她笑,牵扯到伤口,咧了咧嘴,痞痞地吹了声口哨。
“哟,小葡萄。”
后来警察来了,双方争执不下,警察要她指认到底是哪一方先动的手。
宁凛闻言,勾着唇,差点笑出声。
那笑里,是满满的志在必得和有恃无恐。
匡语湉不敢放肆,怕警察看出来他们早就认识,连余光都不敢分他半点,战战兢兢地指认,战战兢兢地背着书包出门。
偏偏宁凛还不嫌事大,他故意拦在门口,用一种极为欠扁的口吻说:“谢谢妹妹帮忙,看妹妹读书也挺辛苦的,要不要我请你喝杯冷饮?”
“你干什么呢!”警察警告。
匡语湉胆小,被吓得浑身一颤,缩着脖子就从他腋下穿过,一溜烟跑出老远,任凭他在身后怎么喊也不回头。
等事情结束,宁凛在冷饮摊边找到她。
匡语湉攥着书包带,低着头,不停摩擦脚底下那块地面,只露出个脑袋顶,看不清表情,校服挂在她肩头空荡荡的,整个人就跟个柴火似的。
宁凛走过去,撑着膝盖弯腰,抬手撩起她的刘海,看着她的眼睛。
“在这儿等多久了?”
匡语湉往后撇开头,自顾自生闷气,不搭理他。
宁凛伸手把她的脸抬起来,一下凑得很近:“说话,不许不理人。”
匡语湉被迫抬头,黑色的瞳孔清澈明亮,望着他时因为愤怒,显得生机勃勃。
“宁凛你浑蛋!”
宁凛“嘿”了一声,表情像听到什么新奇玩意儿一样惊讶,他耳朵往前凑了凑:“你刚说什么?”
“……”
“长本事了啊。”宁凛笑得痞痞的,“来,刚说什么,再说一次。”
匡语湉脸憋得微红:“你今天跟人打架了!你还让我……让我帮你做伪证!”
宁凛乐了:“那不是你自愿的吗?”
匡语湉被噎到,想了半天,又说:“你还跟我在警察面前装不认识。”
言语之间,仿佛他罪恶滔天。
宁凛乐不可支:“那我总不能和他们说你是我老婆吧。”
匡语湉气急:“我才不是你老婆!”
宁凛换了t恤,红色球衣被拿在手上,他贱兮兮地一笑,兜头将球衣罩到匡语湉脑袋上,然后一把把她的腿搂住抱上,直接扛在肩头。
“你、你干什么呢?”匡语湉又羞又急,她脸皮薄,但宁凛不一样,他年长她四岁,成天和一帮大老爷们混在一起,时不时就有这种混不吝的表现,叫她招架不住。
“宁凛,你个臭流氓!你放我下来!”
他笑得爽朗,肩膀微微颤抖,身体热度透过t恤传到她身上,熨得她脸颊微红。
“别急,小葡萄。”他笑着说,“迟早的事。”
迟早?
匡语湉那时生闷气,恨恨地想,未必,谁和你迟早。
可宁凛就是宁凛,他想得到的,总能得到。
年少的宁凛身上有股锐利张扬的气质,因为是老街第一个考上警校的孩子,所以后来他的风评也跟着好转了些。
那几年是他最得意的时候,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看世界不愿俯身,学不会弯腰,偏生准备做的又是最受人敬仰的职业,于是越发地傲气,不听人事,不认天命。
匡语湉那会儿十九岁,刚刚高考结束就被他撺掇着向母亲撒谎,然后两人一起坐上了去云南的飞机。
玉龙雪山海拔三千米,她恐高,缆车颠一颠就能吓得尖叫。宁凛一路牵着她来到最高处,在石碑边上留下了傻里傻气的合影,她穿着防寒服,看起来就像一只厚厚的小肉粽,只从围巾里露出一张差点被淹没的小脸。
他们在三千米高的地方热烈地接吻。
然后他们又去了香格里拉,丽江到那儿有六小时的车程,宁凛带着匡语湉从南方来到了更南方。
在松赞林寺下,匡语湉穿了一身红裙,路过的民宿老板用极为欣赏的目光对她说“扎西德勒”,被宁凛瞪了一眼,老板笑着挥挥手,说祝他们的爱情能够开花结果。
转经筒转过三圈,身着红裙的女孩双手合十,虔诚地在香格里拉的钟声下许愿——
她希望能够和身边这个人永远在一起。
宁凛好奇:“你许了什么愿?”
匡语湉不告诉他,说讲出来就不灵了。
宁凛才不信,非要她说不可,匡语湉拗不过,红着脸低声说了。
宁凛快要笑疯掉,少年感反衬得他越发神采飞扬。
他站在石阶下,远处是低到仿佛触手可及的湛蓝天空,屋檐下挂着五彩的旗帜,几乎和云朵化作一体,温柔的风将黑色大衣下的衬衫吹起,在香格里拉这片净土天堂,他迎着风,纵情展示,聆听世界。
他说:“放心,我一定如你的意。”
她抓住宁凛的手,他的手指很长,手掌很宽,能将她的完全包裹住。
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她,这里是彩云之南,是香格里拉,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
红裙招展摇曳,像极了鲜艳的花,爱情开出的花。
遥远的云之南,寂静的苍穹之下,年轻的男女默然相拥。
宁凛将匡语湉搂在怀里。她个头小小的,和他的怀抱如此契合,有力的双手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拉近,恨不得与自己的骨血融为一体。
匡语湉将头靠在他的肩窝里,吻他下巴上新生的青色胡楂,与他缠绵。
四目相对之下,她无法逃离。
带着男性气息的味道将她围绕住,她聆听着宁凛有力的心跳,感受他的胸膛随着呼吸微微起伏,他伸手捏她的鼻头,说她像只小陶瓷猪,逗她,要她叫老公。
匡语湉害羞,嘟囔着说他就会耍流氓,但被他连哄带骗着,最后还是埋在围巾里,用自己都快听不见的声音喊了他一声。
她记得那时候宁凛笑了,笑得很开怀,好像前面二十多年的喜悦都凝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凝聚在这个缠绵的节点。
他对她说了很多话,然后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他说,葡萄,我一定不让你伤心。
无法形容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匡语湉想,她多幸运,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没能遇到爱情带来的极致的喜悦,而她遇到了。
他们很年轻。
年轻真好,爱了就是爱了,恨不得燃尽所有,把自己也变成灰烬,就此定格一生一世。
却不承想,原来有些愿望,真是不能言说。
说出来,竟然真的就不灵了。
后来无数的时间里,匡语湉去了很多次香格里拉。
旗帜依然招展,熟悉的、陌生的人对她说“扎西德勒”,可她再也没在人海中见到那个穿红色球衣的少年。
一年又一年,许许多多的人都告诉她,说他已经死了,说让她别再欺骗自己,说骨灰盒里装的就是他。渐渐地,她从坚信他还好好活着,到一遍又一遍说服自己,他只是失踪了,他没有死。直至最后,她麻木地想,只要没有亲眼见到他的尸体,他就不算死了。
这个人曾这样真切地存在于她的生命里,他们那么热烈地相爱,她不相信他就这么死了。
4
周三的时候,匡语湉和孙郁可开车去明德大学附属中学篮球馆。
比赛比想象中要顺利,匡思敏那队几乎是压倒性的优势,上半场结束的时候已经领先了对手近二十分。
麻烦出在下半场。
对手也不知道是不是输急了眼,手渐渐地脏了起来,一直在场上不停搞小动作,被裁判警告了也不肯善罢甘休,动歪心思动到了坐在前排家属后援团的匡语湉身上。
匡思敏每次进了球都要冲那儿挥手、飞吻,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坐在那儿的一定是她很重要的人。
所以那球明明应该冲着篮板去的,却不偏不倚,正正砸到了匡语湉的眼睛边上。
全场哗然。
“小湉!”
“姐!”
孙郁可吓得声音都哆嗦了:“小湉,你没事吧?!”
匡思敏脚步飞快,立马冲到了台边查看匡语湉的伤势。好在篮球砸在颧骨位置,没伤到眼睛,只是红肿了一大片,看着着实恐怖。
匡思敏丢开篮球,猛地冲到使坏那女孩身前,被队友及时拉住,一拳挥了空。
“朱函!”匡思敏咬牙切齿,“你技不如人就玩阴的,你恶心不恶心!”
叫朱函的女孩满脸毫无歉意,只是耸耸肩,说:“不好意思啊,但我不是故意的。”
“滚蛋!”匡思敏面目狰狞,手臂上肌肉绷起,像要把人给活活撕开。
朱函依旧不以为意。
“算了算了,思敏,比赛要紧。”
“别理这种人……”
最后裁判做了调停,朱函吃了警告,被罚下场,比赛继续。
孙郁可盯着匡语湉颧骨上的伤,那里已经由紫红变成青黑了。
她担忧道:“我陪你去医院吧。”
“没事。”匡语湉摇摇头,看着场上时不时分心望过来的匡思敏,料想自己在这里她也没心思比赛,“我自己去医院看看就行,等会儿比赛结束了,你帮我送思敏回学校。”
孙郁可想了想,也好。
她点头,说:“那你自己小心。”
匡语湉出赛场后,打车去了离老街最近的三院。
她不常上医院,也不太喜欢医院,取了号以后就坐在外头的休息椅上等。
下午的医院人很多,木质椅上坐满了等待的病患,站在匡语湉身边的是一位抱着孩子的孕妇,袖口处露出的一截手腕遍布青紫,看起来像是撞伤了。孩子哇哇啼哭,她费力抱着,额头沁满了汗水,神色无措。
匡语湉看了两眼,招呼一声,起身让了座。
孕妇千恩万谢地坐下,连声道谢。匡语湉承受不住这过分的热情,摇了摇头,往边上退了几步。
她走到科室门口,踮脚往里看,医生被里外好几圈的人包围着,根本看不见人。
而周围还在吵着——熙熙攘攘的响动,夹杂着婴儿的啼哭,顶头惨白的白炽灯,照着地上幽幽的影,制造出一种令人难以适从的冰冷。
匡语湉内心没来由地浮上一阵躁郁。
她抱着手,脚尖轻轻在地上点着,思绪渐渐放缓,回忆汹涌上来。
医院总会让人想起死亡,提到死亡,匡语湉避无可避地想起宁凛。
她以为在他死了那么多年以后,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静的心情去想他,可此情此景却让她意识到,不可能——无论过去多少年,宁凛始终是长在她心头肉里的一根钉,时光的锤子撬不动它,反而让它越陷越深。
宁凛啊宁凛。
他有锋利的眉,桀骜的眼,和张扬的气质。刚认识他的人完全无法把他和“警察”两个字联系到一起。他总是很野,总是会做一些出格的事,大人说他不服管教,他自己不在乎,成天嘚嘚瑟瑟,刚硬反骨,仿佛刀枪不入。
匡语湉依然记得他的青春期,那是他最自在、最明亮的一段时光。
那几年,浪迹的天涯客在老街安家后,逐渐开始寻求一种稳定的生活。日子过得再久一点,街坊邻居也慢慢相熟起来。那时匡语湉的家在街东面,宁凛的家在街西面,长街很窄,东西其实只差了几米。他总会出现在她身边打转,一年有四季,四季都有宁凛。
草长莺飞,那时宁凛得了假,从警校回来,守在一中门口等她下课,不料却见到了她在江边被人拿着玫瑰花告白的场景。他从没对陌生人动过这么大的气,也从没经受过这种铺天盖地的惶恐和不安,裹挟着难以名状的酸,让他心口阵阵难受。
他气性大,冲上去就想蛮干,却被她一把抱住手臂,安抚着拖到一边。
他站在一中的江边,她用手捂着他的眼睛,小心地凑上去,在他脸颊边落下一个浅浅的吻,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鼻尖,带着一股暧昧的气流。他握着她的手腕,眼神清亮,嘴角噙笑,手指戳她柔软的脸颊,酸楚平下去,他又是那个吊儿郎当的他。
“小葡萄,你妈妈有没有教过你,亲了别人是要负责的。你答应我,一定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夏夜虫鸣,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宁凛拿石头敲她的窗户,她家楼层低,离地面只有两三米,宁凛个头蹿得高,在底下伸手接她。
“别怕,我肯定接得住你。”
匡语湉咬牙,脚下一蹬跳了下去。宁凛将她接个满怀,然后趁匡母熟睡后骑着自行车带她去了老街街头的夜市,吃彩球冰激凌,或者撒着葱花的小馄饨,有时候还会有彩虹棉花糖和手工捏的糖人。
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宁凛往往会将车骑得飞快,在她的尖叫声中穿过爬满紫藤花的长巷。风将他的t恤吹得鼓起来,老街的烟火气沾了他满身,但他的味道依旧好闻,是属于男生特有的热腾腾的气息混着洗衣液清爽的味道,贯穿她此后许多年。
又一年,宁凛迎来毕业季,他在云桐街的烧烤店里和同学拼酒,喝多了,打电话让她接他回家。他的同学听他酒后吐真言,说了一晚上的“葡萄妹妹”,这会儿见了真人,个个都变身老流氓,纷纷调侃她年纪小,说宁凛这是在造孽。
宁凛随他们嬉笑,自顾自走出店门。
他身上带着一股酒味和烧烤味,匡语湉觉得太冲,受不了,让他离自己远点。
可他偏偏越靠越近,还故意揪着衣摆对她扇风,看她的脸皱成包子,笑得格外得意。
他英俊的脸上已有了属于男人的味道,可笑起来分明又像个小孩儿。
月亮挂得高高的,他像每个合格的醉鬼一样胡言乱语。
“造孽?我就要可劲造。”
岁末年终,老街搭了戏台,年纪大的阿婆和爷爷上去唱戏,暖风机把周围烤得热乎,小桌子上摆满花生瓜子和饮料汽水,人们将戏台团团围住,不时发出一阵爆笑或潮水般的掌声。
每当这时,宁凛就会偷偷带匡语湉溜到后排,让她坐在自己的肩头,把她高高扛起。
匡语湉不好意思,小声问:“宁凛,我重不重?”
她问这话带着羞涩,宁凛却抓着机会使坏,摁着她的膝盖忽然间猝不及防地往下蹲,她被突如其来的失重感吓得失声尖叫,他哈哈大笑,又稳稳地将她重新托起来。
“重死了,你是不是变胖了?”他说,“哎,我肩膀好酸,感觉手都抬不起来了,你等会儿可要给我好好捏一捏。”
匡语湉明知他揶揄自己,但她脸皮薄,赌气踢着腿就要往下跳。
宁凛扣着她的腿,让她坐好不许动:“我都让你骑我头上了,你还不许我说两句?”
她心里讨厌他总戏弄自己,抬手捏他耳垂,威胁道:“有些话——进了棺材——都、不、能、说。”
第(2/3)页